尊敬的贸易商:
甘肃东方种业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种业”)提供的农产品现货商品协议订单(以下简称“协议订单”)贸易业务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对贵方的风险承受能力、理解风险的程度、风险控制能力以及现货贸易经验有一定的要求。贵方应当遵循“自主买卖、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贸易原则,理解甘肃东方种业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全部贸易规则,认识贸易风险并自行承担贸易结果。
本告知书旨在向贵方充分揭示贸易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并且帮助贵方评估和确定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本告知书披露了贸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因素,但是并没有完全包括所有关于东方种业贸易品种的风险。鉴于贸易过程中风险的存在,在签订本协议及进行贸易前,贵方应该仔细研读本风险告知书,确保自己理解有关贸易的性质、规则,并依据自身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承担风险的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此贸易。
一、温馨提示
(一)由于商品协议订单贸易具有一定的风险性,故不适合使用债务资金(如银行贷款、民间贷款)等进行贸易的贸易商,贵方在签署协议前请仔细阅读并承诺遵守《甘肃东方种业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贸易商适当性管理制度》、《甘肃东方种业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贸易商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的要求。
(二)东方种业提供的协议订单贸易业务只适合于满足以下条件的贸易商:
1.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依法设立并在存续期内从事贸易相关商品的生产、流通、服务等经营活动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农产品现货商品从业经历的民事主体;
2.承诺遵守《甘肃东方种业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贸易商管理办法》《甘肃东方种业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贸易商适当性管理制度》《甘肃东方种业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现货贸易系统安全管理办法》《甘肃东方种业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协议订单贸易管理办法》《甘肃东方种业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协议订单贸易结算管理细则》、甘肃东方种业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各品种商品协议订单贸易风险控制管理细则、甘肃东方种业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各品种商品现货交收管理办法以及在甘肃东方种业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公布的不断更新、新增的相关配套制度及本告知书;
3.具有一定资金实力及良好的信誉;
4.能够承担贸易所带来的风险;
5.经营范围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
6.东方种业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相关的风险揭示
(一)政策风险
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紧急措施的出台,相关监管部门监管措施的实施,以及东方种业贸易规则的修改等原因,均可能会对贵方的协议订单贸易业务产生影响,贵方须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二)价格波动的风险
通过贸易客户端进行贸易时,假如参与贸易的商品价格走势出现波动导致货物升/贬值,因而产生贸易亏损的可能性,如果不能有效控制风险,则可能遭受较大的损失,贵方须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技术风险
此业务通过电子通讯技术以及互联网技术来实现。有关通讯服务及软、硬件服务由不同的供应商提供,可能会存在品质和稳定性方面的风险;东方种业不能控制电讯信号的强弱,也不能保证贵方贸易客户端的设备配置及其连接的稳定性以及互联网传播和接收的实时性。故由通讯或网络故障导致的某些服务中断或延时可能会对贵方的贸易产生影响。另外,贸易系统和贸易客户端有可能被病毒以及网络黑客攻击,从而使贵方的决策指令无法得到正确及时执行。对于上述不确定因素的出现会带来一定的风险,有可能会对贵方的贸易产生影响,贵方应该充分了解并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四)贸易风险
1.贵方需要了解:在贸易中履约定金或可用资金不足时,东方种业会按照甘肃东方种业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各品种商品协议订单贸易风险控制管理细则等制度,通知贵方追加履约定金或补足可用资金。如贵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存入所需资金,贵方持有的商品订单将可能在亏损的情况下被代为转让,贵方须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东方种业及其工作人员不会对贵方作出获利保证,并且不会与贵方分享收益或共担风险。
3.贵方的成交单据必须是建立在自己的自主决定之上。根据公司规定,东方种业及其工作人员不应提供任何关于市场的分析和信息,由此而造成的风险由贵方自行承担。
4.在贸易的过程中,有可能出现非人为的明显的错误报价,东方种业可能事后会对错价及错价产生的盈亏作出纠正,由此而造成的风险由贵方自行承担。
5.贸易期间,如因贵方自身原因导致贵方的资产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或者出现破产、解散等情况时,贵方将面临无法正常贸易的风险,由此而造成的风险由贵方自行承担。
6.网上贸易风险
(1)互联网上的数据传输可能会因通信繁忙而出现延迟,或因其它不可抗力原因出现中断、停顿或数据不完全、数据错误等情况,由此可能导致贵方的网上贸易出现延迟、停顿或中断,造成贵方无法及时进入贸易客户端,无法查看行情而影响贸易造成的全部损失由贵方自行承担。
(2)由于电脑病毒、黑客侵入、通讯线路、电力故障、软硬件设备故障的影响,以及通讯技术、电脑技术和相关软件、系统可能存在缺陷,可能导致系统非正常运行甚至瘫痪,贵方接收行情和指令出现中断、停顿、延迟和错误,致使贵方不能及时进行网上贸易或发生错误贸易,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贵方自行承担。
(3)由于不慎将账号、贸易密码遗失,账户被他人盗用,所发生的全部损失由贵方自行承担。
(4)由于网络传输速度的原因,互联网发布的行情信息及其它信息可能会滞后、出现错误并误导贵方,由此可能造成的损失由贵方自行承担。
(5)由于贵方缺乏网上贸易经验,未能充分了解贸易软件的实际功能,可能因操作不当造成贸易失败或贸易失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贵方自行承担。
(6)不可抗力风险
地震、水灾、火灾、暴动、罢工、战争、公共卫生、政府管制、国际或国内的禁止或限制以及停电、技术故障、电子故障等其他无法预测和防范的不可抗力事件,都有可能会对贵方的贸易产生影响,贵方应该充分了解并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特别提示
(一)贵方在参与贸易之前务必详尽地了解贸易品种的基本知识和相关风险以及东方种业有关的业务规则等,依法合规地从事协议订单贸易业务。
(二)东方种业与现有的国内其他贸易平台相比,在贸易模式、贸易规则等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差别;而且东方种业为了确保贸易“公开、公平、公正”和健康稳定的发展,将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强化贸易过程中的监管。请贵方务必密切关注东方种业发布的公告、通知、风险提醒等信息,及时了解贸易风险状况,做到理性贸易,切忌盲目跟风。
(三)贵方在开通贸易之前,应了解贸易商的适当性管理规定,完整、如实地提供入市所需要的信息,不得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规避有关要求,否则,东方种业有权拒绝和停止对贵方提供贸易服务。
(四)本风险告知书上述风险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地列明所有相关贸易的风险因素。贵方在参与该贸易之前,还应认真的对其他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有所了解和掌握。
(五)东方种业诚挚地希望和建议贵方,从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身实际情况出发,审慎地决定是否参与协议订单贸易。
(六)贵方入市需通过甘肃东方种业交易中心《贸易商适当性综合评估》。
本风险告知书无法揭示从事协议订单贸易的所有风险。贵方在入市贸易之前,应当全面了解现货贸易法律法规、东方种业的业务规则,全面评估自身的经济实力、商品认知能力、风险控制能力、生理及心理承受能力等,审慎决定是否参与协议订单贸易。贵方应阅读理解并认可以上全部内容(对于本告知书有不理解或不清晰的地方,应该及时咨询相关方),充分认知并了解在使用东方种业贸易客户端进行贸易过程中所产生的风险,自愿承担上述风险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